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创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卓然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27502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及附件等材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第1020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来源:次元本纪